靖来看戏:《安眠医生》

   毕竟人在寿终正寝的那刻,就如戏中的第一位个案,当安养院中能预知谁将离世的猫咪跳上一老人床铺的那一刻,那“被选之人”的反应是如此惊慌、不舍、惧怕。』 


改编自故事之王史蒂芬金小说的电影(五):《安眠医生》

小时候看过电影《鬼店》(The Shining)。那时为其中的鬼影幢幢吓了不知有几回;而末尾杰克尼克逊饰演的主角杰克托伦斯在雪地冻僵的骇人画面,也深烙在脑海中,久久无法“消融”。许多年后,阅读了史蒂芬金的原著小说,再多看几遍电影,才发现电影删除了许多杰克与酒精搏斗以及作为父亲身份的内心纠结戏(想来镜头也难以呈现),而且改编得几乎体无完肤,可谓背离原著精神,难怪有报导指称金大师本人并不认为电影有多好——故事铺陈方面确实不比原著细腻,但导演史丹利库柏力的分镜设计、镜头捕抓等技术,的确配得上经典。

足足39年后的2019年,“正宗”(最近的续集电影似乎必须有“正宗”认证,方有留存价值)续集《安眠医生》(Doctor Sleep)终于改编登上大银幕。我觉得改编得比前作好看,也似乎是将原著作者对《鬼店》电影版的不满,透过《安眠医生》“扳”回来,既能一了作者多年来内心的疙瘩,也能无缝接续剧情遭大量篡改的《鬼店》,做到真正的“起死回生”。

《安眠医生》叙述当年的小男孩丹尼托伦斯,如今已长大成人,却依旧受童年阴影所折磨,不停地在国内漂荡,且(跟父亲一样)对酒精上瘾。当他去到某个小镇并决定留下,戒酒的同时也在一家安养院觅得一职,他“闪灵”的天赋使他为即将离世的老人提供“辞行”前的安详平静,由此获得“安眠医生”称谓。那段时间,一位同样拥有闪灵能力的少女艾柏拉找上丹尼,请丹尼一同对抗正在猎杀闪灵同类的“真结族”,一场正邪之战,即将展开……

不同个体之“正邪对立”这设定,即让《安眠医生》比《鬼店》的单人内心秀更吸引。闪灵族虽遍布各地,但只有丹尼和艾柏拉两人知晓集合在一起行动的真结族之存在,立时增添以少搏多的张力,加上编导麦可弗拉纳根以不疾不徐的节奏,逐步推进故事情节,让观众越加深入认识丹尼、艾柏拉和真结族领袖高帽萝丝,将三者的个性透过剧情发展及面对事情的反应,立体化。这都是电影的好看之处。而最令人兴奋的是,电影末尾丹尼将决战场景转移到他童年的梦魇——全景饭店,不仅是角色面对缠绵他一生阴影的英勇时刻,而观众重临全景饭店,相信心情相当复杂,尤其再见诡异的双胞胎、从浴缸爬出的裸女怨魂等。

提及这点,《安眠医生》从戏的开始,便不断“复制”《鬼店》场景,虽然无法找回与三十年前相同的演员,却也尽量寻回外貌酷似的来演回同一角色,如托伦斯一家三口,拥有闪灵能力的黑人厨师狄克,以及后来“群魔乱舞”的众怨灵,足见编导的诚意与用心。

演员方面,饰演丹尼的伊旺麦奎格,相貌确和三十年前的小丹尼形似。他经历多年颓废、流浪、自我放逐的生活,还对酒精上瘾,越加增添其落魄的说服力。直至遇见艾柏拉,知悉真结族对闪灵族的迫害,才似乎给了他人生目标。但我对他能向临终之人告别的“安眠医生”身份,存有更多想象。毕竟人在寿终正寝的那刻,就如戏中的第一位个案,当安养院中能预知谁将离世的猫咪跳上一老人床铺的那一刻,那“被选之人”的反应是如此惊慌、不舍、惧怕。但丹尼能凭着闪灵,安抚人心,送他上路。这能力是有多么伟大。

至于饰演高帽萝丝的蕾贝卡弗格森,是近几年来人气爆红的英国女星,能文善武,美丽无比。她率领的真结族,需依靠吸食闪灵族的恐惧真气作为食物,且比一般人长寿,可谓是闪灵族的天敌;而当丹尼和艾柏拉开始反击,高帽萝丝也为此付出惨痛代价。

也许未看过《鬼店》的观众会认为,只看《安眠医生》没意义——确实有这可能——但无阻它作为一篇独立故事的优点,它带来的娱乐和少许的惊吓效果,是回味无穷的。




注:图源自IM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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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保靖

 半吊子影痴。

没受过正规电影创作或赏析教育,纯粹自写自high。

不写影评,只写观后感抒情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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